主旨: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提案權公告 說明:本公司於111年6月28日召開一一O年股東常會,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將於111年5月21日起至111年5月30日止受理持股超過百分之一之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。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辦理提案手續。 受理處所: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: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國光巷6號 聯絡電話:(03)3196517